关于开展2021年公共管理学科硕士生导师新增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19 点击数:

各位教师: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生导师新增聘任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我院拟开展2021年公共管理学科硕士生导师新增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学科

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的行政管理、公共政策、社会管理3个二级学科。

二、聘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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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内导师新增聘任条件按《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执行。

2)校外兼职导师新增聘任条件按《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办法》第二至六条执行。非高校、科研机构人员聘任兼职导师的,职称条件、工作年限要求可适当放宽,根据其职务及工作业绩等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3)导师扩展指导领域的,按《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第十条执行。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只能在2个一级学科、2个相近专业学位类别招收研究生。

4)本次导师选聘在已有的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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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聘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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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申请者在5月21日前向学院提交《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或《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4)、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对申请者是否具备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议

5月24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实际到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且表决结果以达到实际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四)公示

5月30日前,学院对评议通过的申请者在学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凡对表决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实名进行书面申诉。

(五)报送材料

5月30日,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整理并上报材料。

四、注意事项

请各位申请者务必于5月21日前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科秘书处。


联系人:孙淑文   联系电话:83695630

 点:雁塔校区综合楼407室



 附件1:西财大研学发〔2020〕1号(1).docx 附件2:西财大研学发〔2020〕8号(1).docx 附件3:校内导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4:兼职导师资格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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