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入职教师培养和管理,促进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新入职教师严格实行坐班制度。新入职教师自报到之日起一年内,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正常工作日进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学院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新入职教师坐班科室及办公工位。
二、新入职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工作时间或办公地点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出勤的,应严格按学校关于请销假制度相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
四、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坐班考勤。考勤结果将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年度考核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本实施办法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