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
根据《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与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与招生指标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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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包括公共管理学术型硕士生导师、专业型硕士生导师。
二、考核时间
2025年4月15日—4月25日
三、考核内容、方法
考核内容、方法、招生指标分配按照《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与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考核程序
(一)导师本人填写《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一份,4月22日之前提交至学院学科办,对考核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召开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进行学科方向性审查,审查结果由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小组投票产生。审查结束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导师。
(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考核为不合格的导师,不参加当年研究生的招生。
(三)凡由于个人原因未参与年度考核的导师,不参加当年研究生的招生。
联系人:孙老师81556878
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