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互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18 点击数:

全体学硕型导师、2023级全体研究生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得到有效指导,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总体质量,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现对2023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事项安排如下:

一、互选原则

1.根据硕士生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硕士生研究兴趣实行双向选择。

2.研究生须根据招生录取的学科及专业类别在对应导师队伍中选择导师。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既具有学术型导师资格又具有专业型导师资格的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的总人数院内学术型导师聘期内必须以导师身份指导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不超过5人。

3.此次师生互选范围是全体2023级硕士研究生和全体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附件1)。聘期考核不合格及因年龄原因不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的导师,不参加本次师生互选。

4.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由专业学位点负责人选配。

二、互选程序

1.学院于920日前安排师生座谈会,凡是符合有关条件且有意向指导硕士生的导师,应向本学科、专业的全体硕士研究生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和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因故不能参加座谈会的导师,由其所属学科点导师组组长负责向学生介绍其基本情况。

2.硕士研究生于923日前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交硕士生导师确认。

3.对于志愿落选的硕士研究生,学院于925日前负责调配,调配应尊重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双方意见。

4.师生互选工作结束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双选结果925927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科办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汇总表》于93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三、其它事项

1.《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见附件

2.学院学科办联系方式:8155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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