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公共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02 点击数:

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规定以及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督促毕业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学位论文,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

3月1日—10日(具体由各预答辩委员会小组确定)

、预答辩流程

1.研究生本人须提出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学院统一组织安排预答辩。

2. 申请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需提前将论文初稿发送给预答辩委员会小组

3. 预答辩秘书应提前与本组预答辩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小组进行联络、沟通,商定预答辩时间、地点,并做好会议记录(含时间、申请预答辩研究生、发言要点等内容)。

4. 预答辩委员会小组组长主持预答辩。

5. 申请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以次以PPT的形式向预答辩委员会就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创新之处等进行报告,报告时间不少于15分钟。

6. 预答辩委员会小组专家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质询,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7. 提问点评环节结束后,研究生退出,预答辩委员会就预答辩情况进行讨论,决定通过预答辩研究生名单。

8. 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秘书将预答辩记录、结果等报送学院学科秘书处留存备查。

、注意事项

1. 申请参加预答辩研究生必须提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给本组预答辩委员会,以便专家提前审阅。

2.答辩秘书与预答辩委员会小组组长沟通、协调,确定预答辩具体时间,并提前三天将本组申请预答辩研究生的相关信息(研究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论文题目等)汇总报学院学科秘书处。论文各培养单位应精细工作预案,切实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确保学位论文授予质量。

3.导师须参加所指导的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会,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

4.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全面负责学位论文质量,对学术造假(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零容忍”。

5.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是研究生的学术训导人,是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者。导师一定要对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对论文质量不合格或存在明显不足者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不予同意申请预答辩。答辩委员会小组严格把控答辩小组论文质量,论文质量不合格者实施“及早分流”制度,推迟或延期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6.预答辩由预答辩委员会集体表决,做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结论。预答辩委员会认为不需要修改或只需简单修改后可参加学位论文评审的学位论文,视为合格;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必须进行重大修改或在学位论文评审前无法完成修改工作的学位论文,视为不合格。

7.预答辩结果为合格者,需按照要求对学位论文进行完善,将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审定后,进入学位论文评审阶段。预答辩结果为不合格者,需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在规定年限内(一般间隔6个月)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8. 研究生对预答辩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预答辩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7个工作日内对申诉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四、要求

请各组于315日前将签字后的《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纸质版(12份)、预答辩记录(一式一份)、表决票、预答辩情况汇总表等材料,以答辩小组为单位交至雁塔校区408学科办公室。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9-8369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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