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十八大”期间校园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12-10-31 点击数:

按照学校《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西财稳字【2012】2号)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各项工作,促进学院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结合公管学院实际,特制定公管学院“十八大”期间校园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稳定为原则,构建和谐校园为目的,根据学校的统一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学校及相关部门关于做好“十八大”期间维稳工作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和维护稳定工作的大局出发,按照“十八大”期间校园维稳工作应急预案,严格防控,及时有效处置校园内突发事件。

二、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1、学院院长、书记为学院“十八大”期间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学院“十八大”期间维稳工作直接责任人。全院上下要提高对维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确保稳定工作万无一失。

2、工作报告制度

⑴从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结束,严格实行维稳工作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对校园内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绝不迟报、瞒报、漏报。

⑵一旦发现群体事件及突发事件,直接责任人须在第一时间报告

学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⑶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十八大召开期间,每天上下午按照规定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当天情况。

3、做好排查工作,对纠纷隐患整改到位

⑴在师生中进行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对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整改和监控。

⑵对师生中排查出的问题登记和分析,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力措施,化解矛盾,避免事态发展与激化。

4、群体事件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⑴从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遇群体事件及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接到报告后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做好疏导工作,妥善化解矛盾,防止扩大事态。

⑵要加强与校保卫处、稳定办等部门的联系,协调配合做好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等综合治理工作。

⑶一旦发现有从事非法活动的苗头和倾向,应及时向校保卫处、稳定办及相关领导报告,责任人及学生辅导员须第一时间达到现场及时实施有效制止和打击。

5、宣传教育工作

⑴召开专题会议,把学校及上级部门的维稳会议精神传达到全院师生中,积极宣传,正面引导,加大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⑵认真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关心弱势群体,做好特殊群体的摸底调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认真查找不稳定因素,堵塞漏洞,及时掌握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⑶重视特殊群体、特殊问题的化解和疏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师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持发挥思想宣传工作优势,增强思想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主动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尽其所能为师生提供服务,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做到源头参与、过程服务、结果保证,使思想宣传工作与师生利益紧密结合,同步加强。

⑷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骨干作用,积极做好引导、疏导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6、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值班工作

⑴加强领导,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做到每天有人值班,公布联系电话,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同时,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联系,提高及时处理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⑵建立“十八大”期间校园安全维稳工作信息搜集和反馈制度,提高信息的预警性和前瞻性。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成立学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郁广健 霍爱玲

副组长:王凤霞 董武全

成员:王小宣 邹轶 张丽 朱建建 周雪梅 吉红立 杨永峰 吴燕 柴莉 刘娜 何新婷 张晏兹 田晓刚

(二)学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本学院内突发性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

2、如出现在第一条中的情况,应及时启动本预案。

3、按照“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协调处理本学院校园安全、维稳问题。

4、随时了解、掌握和分析本学院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动态,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和领导提供信息。

5、督促检查本学院各项措施、预案的落实情况。

6、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版权所有  ©  西安财经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邮编:710100 Email: ggglxy@mail.xaufe.edu.cn 电话:029-81556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