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财党发〔2014〕15号“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实际,现就公共管理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民主评议时间
公管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自2014年12月10日开始,2014年12月30日完成,为期三周。评议工作要结合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群众路线工作中干部整改落实效果进行。公管院处科级干部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程序和方式
1.12月10日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布置、安排本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参加人员: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科级以上干部。
2.12月15日下午2:30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一年来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改进领导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履行目标责任情况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效果等内容的对照检查情况。
3.12月16日--23日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各党支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两个环节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书记先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12月24日--26日,各党支部进行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党组织掌握。
在此期间,党总支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也可以邀请民主党派人士、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参会。
5.12月29日-31日,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党总支根据各党支部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包括评议等次、现实表现、存在问题、努力方向等),报校党委审核后,向党员本人反馈。
6.2015年1月1日--7日,党总支总结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测评结果及民主评议总结于2015年1月9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民主评议内容
1.党员领导干部(处级及以上)重点围绕能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能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能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能否切实履行职责,完成目标责任任务,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整改内容等方面开展评议。
2.教职工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
3.学生党员重点围绕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情况开展评议。
四、民主评议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各党支部和每个党员要做到“三结合”。民主评议工作要结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整改工作的落实,使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更加丰富具体。
每个党员要写出发言提纲,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开诚布公、坦诚相见,避免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或闹无原则的纠纷。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