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8-03-13 点击数:

为了贯彻落实《西安财经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西财党发[2017]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解决好师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排除化解矛盾纠纷的问题隐患,预防和减少、排除新的矛盾纠纷,有效防范危害学校安全事件的发生,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实现和维护师生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维护校园稳定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以“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为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组织、班委会的预防和调解作用,完善机制、规范工作、落实责任,致力于预防和化解矛盾,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局部,为构建与维护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良好校园人文环境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科室、系和班级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学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各负其责:各科室、系和班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调处的原则,对口排查调处主管领域及内部的矛盾纠纷。

(三)积极防范:贯彻标本兼治、预防为主和立足于“抓早、抓小”的工作方针。

(四)依法调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坚持当调则调,该判就判,调判结合,解决问题。

(五)综合治理:充分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和综合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社会组织调解的积极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学院党、政统一领导,各科室、系充分履行职责,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创新适应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新情况新特点的工作体制和手段方式;构建覆盖全学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各类校园矛盾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维护学院的和谐稳定。

四、具体实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文爱 杨太康

副组长:黄斌蒲晓晔张岗

办公室主任:赵卫东

成员:张丽刘源郭惠羿争凌君瑶石滢李建秋周雨晨

吉红立周雪梅蒲兆琪孙蓉麻楠

学院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学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师工作组和学生工作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与分工:组长、副组长主要负责学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指导、协调;小组成员负责收集和反馈各类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做好领导小组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排查工作

1、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遵守预防为主、发现调处为次的原则,以说服教育为主要方法,以团结、安全、稳定为出发点。

2、排查范围包括各科室、各系、各班级各种可能影响学院稳定的矛盾纠纷。

3、排查分科室排查、系排查和班级排查三类。科室和系排查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科室、系组织排查本部门主管领域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班级排查按“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由各班级主动排查内部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学院稳定的矛盾纠纷。

4、排查方式主要有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特别防护期排查。

5、日常排查是各科室、各系和各班级在日常工作中,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经常性排查活动。日常排查掌握的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馈。

6、定期排查是各科室、各系和各班级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对本辖区内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汇总上报的活动。

7、专项排查是针对特定领域存在影响学院稳定的倾向性突出问题开展的排查活动。专项排查由各科室、各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或根据学院部署要求具体组织落实。

8、特别防护期排查是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的预防性全面排查活动。

(三)调处工作

1、调处工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和按照政策办事,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确保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

2、调处工作施行各科室、系和班级责任制。校园问题由学院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处,科室内部问题由分管领导负责调处,系、班级内部问题由系领导及辅导员负责调处。

3、调处学院矛盾纠纷,针对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仲裁等方法。及时了解掌握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涉及人数、主要诉求、重点人员和当前动态等情况;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制定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案和防止事态扩大升级的处置预案,并明确答复口径;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教育工作,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劝导,同时对重点人员组织落实重点教育管理措施;组织落实工作措施或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4、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不推诿,谁先知道谁负责,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四)报送和登记

1、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台帐和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发生地点、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主要诉求、事态发展预测、组织调处工作情况等要素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其中重大问题(个案)应逐级上报备案,并及时补报最新情况,实行动态化跟踪管理。凡学院举行重大集体活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治安事件,要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对未按要求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2、无论是定期排查,还是问题的发生及处理都要及时、真实地做好登记、记载并做好归档工作。每月对学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汇总,填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供各级领导和学院检验。

(五)责任追究

1、对各科室、各系、各班级开展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学院矛盾纠纷突出的科室、系和班级,应给予通报批评。

2、对未能及时排查掌握学院矛盾纠纷或调处化解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区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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