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陕西省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18日
陕西省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结合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培养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品德修养崇高、学识才干扎实、奋斗精神昂扬、综合素质过硬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为陕西实施“五新”战略,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要求
根据我省研究生培养单位数量多、类别差异大、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对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指导、引导、督导,科学构建和完善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全面加强研究生导师的政治素质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
三、主要措施
(一)培育过硬政治素质。
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政治素质过硬作为对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素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在研究生导师中扎实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国情、省情教育,将延安精神、西迁精神等融入研究生导师培养塑造的全过程。加强研究生课堂教学管理和意识形态工作,确保研究生导师在课堂教学、科研指导、人格培育等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积极推进落实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青年骨干导师“双培养”机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支持研究生导师积极参与、指导研究生党支部活动和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研究生导师要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树立崇高理想和远大抱负,做好研究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引路人。
(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立足自身实际,构建和完善各具特色、严密规范的制度体系和主动灵活、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宣传树立身边优秀的师德典范。加强研究生导师学术道德建设和教师职业伦理教育,形成严谨、务实、求真、向上的教风学风。建立高校内部由师生广泛参与的师德评价与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研究生导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招生选拔、人才培养的职责,着力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研究生导师要保障精力投入,关心关爱学生,指导帮助学生发展,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好研究生的人生榜样。
(三)提升导师业务能力。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培育和精准引进活跃于国际国内学术前沿的高层次人才,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构建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常规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培训体系,覆盖思想政治教育、招生选拔、学业教导、就业指导、心理健康辅导等各方面,及时更新研究生导师的人才培养理念,提升其育人水平。充分发挥经验丰富导师对青年导师的“传、帮、带、导”作用,提升青年导师的指导能力。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交流合作,积极支持研究生导师参加国外高水平培训项目,开展国际交流和科研合作。
(四)夯实导师岗位职责。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研究生导师在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具体职责、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要将文件制度细化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贯穿到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做到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导向性强,将导师立德树人行为规范落地落实落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掌握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整体情况。研究生导师要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研究生的类别结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要定期与研究生沟通交流,进行学术指导、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职业生涯规划引导,构建教学相长、和谐健康的师生关系。
(五)完善评价激励机制。
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研究生导师评价机制,使学校学术评价机构、教学督导机构和师德师风建设部门与师生群体参与评价,从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方面全面评价研究生导师职责履行情况。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重视评价考核结果的运用,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评结果作为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工作的基本依据。鼓励各培养单位开展“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或“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等评选活动,对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导师、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推广复制优秀导师、优秀团队的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对研究生导师履行岗位职责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纠正查处;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应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理想信念丧失、师德师风失范的实行“一票否决”。省上将把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纳入教学督导范畴,对因导师职责履行不力出现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学位论文造假、招生违规违纪等问题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通报、减少研究生招生计划等处理措施。
四、工作保障
积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生培养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工作格局,整合各方力量,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组织管理。省教育厅不定期对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并将结果作为对省属高校“追赶超越”点评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研究生导师落实立德树人职责情况的督查,并向省教育厅报告年度督查情况。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切实保障各项投入,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研究生导师数据库,加强研究生导师的数字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改善导师治学环境,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实验设施等条件。积极听取导师意见,搭建畅通的学习交流平台和经验分享平台,营造良好的制度文化环境和校园文化环境。鼓励研究生导师为研究生的学习成长、科学研究、实践交流等提供优质的培养条件。省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要主动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