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9级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按照我校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对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3月16日至3月26日
二、考核范围
2019级公共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考核小组
组长:李丽辉
副组长:钟海
成员:郝耕 蒲晓晔 庆东瑞
四、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能力等。
五、考核标准
(一)思想政治表现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立志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在学习期间,凡受过留校察看或与之相应的处分、受过警告处分或与之相应的处分,而又无明显悔改表现者,属政治思想品德不合格。
(二)课程学习
按每门课程结束时考试成绩为准。考核各门学位课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者为优秀;学位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其中有一门课成绩低于75分,高于60分者为良好;学位课有两门以上(含两门)成绩低于75分,高于60分者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一门课不合格,重修后仍不合格者亦为不合格。
(三)科研能力
可根据研究生在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工作以及在论文选题、学术报告等工作中表现出自学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根据以上几方面的考核意见提出考核结论:对于政治思想合格、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优秀者;政治思想合格,学习成绩良好、科研能力合格者,可进入硕士论文阶段。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中任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规定者,中期考核不予通过,但允其重修重考。对于自愿终止学习并已学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及成绩合格者,可发给研究生结业证书。
六、考核程序
1、研究生进行自我鉴定,填写中期考核表(3月18日前);
2、研究生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自我鉴定做出评价(3月18日前);
3、考核小组召开考核工作会议,根据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成绩和科研、实践能力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考核意见(3月19日前);
4、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各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3月19日前);
5、公示考核结果,时间为5天(3月19日前);
6、填写《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备案(3月26日前)。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83695630
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