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清明节放假三天,即4月2日—4月4日。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正常上班。3月31日上4月2日(星期一)的课,4月1日上4 月3日(星期二)的课。 节假日期间,为保障广大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度过一个顺利、平安的假期,特将有关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各班级、各宿舍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将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劳,确保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同学应树立 “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习基本的财产、生命安全保护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稳定工作。各学生宿舍舍长要带领舍友们排查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隐患,坚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假日期间,留校的学生要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倡导不在宿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三、严格请销假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自行出游的同学,须保持手机通畅,随时向辅导员报告安全情况。出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通报辅导员。
四、严禁班级或个人组织任何形式、任何规模的集体外出旅游活动。若有集体出游,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组织者承担。
五、外出旅游时应尽量避免到高、难、险、毒的旅游景点,确保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