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下发《关于“创建雷锋式团队,争做雷锋式职工”活动的表彰决定》(陕教工会{2016}16号),我院工会评选并推荐蔡宇老师为学雷锋先进典型,获得陕西省高校“创建雷锋式团队,争做雷锋式职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为激励我院职工践行雷锋同志“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弘扬永不磨灭的雷锋精神,教书育人,传播正能量,我院在全院开展了学雷锋活动,涌现出很多好人好事,蔡宇老师表现尤为突出。
蔡宇同志是我院的骨干教师,她自担任教师工作以来,一向热爱本职工作,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在政治上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了党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不断从思想上提高政治觉悟,并结合本职工作落实在行动上。同时,她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先后义务献血10次,并从1998年起至今与甘肃省迭部县的两位藏族学生结成对子,不间断的提供学费和生活费,并且前往看望鼓励,两位学生已经考上大学。对我院在校学生,蔡宇老师更是关心爱护,热心帮助,获得一致好评,感染了身边的教师和同学。